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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粤府〔2014〕8号
2014-02-28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广东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库》收录了全省规范性文件。为方便获取使用,本库按照省政府、省政府部门、市级规范性文件分别编排,按照公布、失效情况及时更新,并设置了检索工具。欢迎查阅使用。

索引号:006939748/2014-00116分类:综合政务、决定
发布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14-02-27
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文号:粤府〔2014〕8号发布日期:2014-02-28
主题词:文件状态:现行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粤府〔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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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

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部署,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47项行政审批项目。请各地、各部门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7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7日

  •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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